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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98人 11月21日笔试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类别为A类(综合类)。其中:A1、A2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面向高青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免笔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A5类岗位(面向高青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27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0月27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7日。
定向招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09:00-10月30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8日09:00-10月31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8日09:00-10月31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B),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0月31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并说明原因。
3、网上缴费:初审的应聘人员,除应聘A4类、A5类岗位和经认定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10月30日下午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本人,未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4、取消、核减与调剂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备注”中有调剂说明的,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剂使用。调入计划后,调入岗位仍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否则不予调剂。取消、核减与调剂结果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A3、A4、A5类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可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1、A2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3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4、A5类岗位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A4、A5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为附件1“管理办法”栏填写“总量控制”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6967130
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 0533-6967015
监督电话:高青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0533-6966206
公告网址:高青县人民政府(http://www.gaoqing.gov.cn/)
附件:
附件1: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4: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5: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情况证明.doc
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0/10/19/art_4676_2032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