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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名)
来源: 时间:2016-02-25 00:00 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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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5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共有3个单位计划招聘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招聘岗位和条件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人事考试网(www.jnrsks.gov.cn)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yhrss.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开考前半个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5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5月16日9:00-17:00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才交流中心(营市东街22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招聘单位有关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2015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5月1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1-87955175
    附件:
    2015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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