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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的年龄应为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人员不能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应聘;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备案制)人员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冠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冠县随军未就业家属,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若缴纳过养老保险即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 9:00-9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30日11:00-9月2日12:00
报名网址: 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com)或冠县就业网(http://gx.0635easy.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30日11:00-9月2日10:00
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负责初审人员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11:00-9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8月30日上午9点--9月1日上午12点前的上班时间内,将减免材料(见《应聘须知》)进行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xrsjks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5231061转808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且又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并招聘单位内某一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该合并招聘单位内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报考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的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 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究后另行确定,届时将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予以公告。
(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的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由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综合评定。播音主持岗位测试内容为自备稿件朗读(4分钟)、指定稿件朗读(4分钟)、模拟主持(5分钟);讲解员岗位测试内容为模拟讲解(8分钟)、才艺表演(5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确定。
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生综合素质成绩。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报考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的以综合素质成绩确定,报考其他岗位的以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应聘须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考播音主持和讲解员岗位的按综合素质成绩依次递补,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播音主持和讲解员岗位按综合素质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播音主持和讲解员岗位为综合素质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审核档案材料。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面试、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先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本岗位考生人数不足递补的,则从同一合并招聘单位内其他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应聘合并招聘单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同一招聘单位内不同岗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属于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最高支持 3 年。同时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球 TOP200 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发放生活补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 3000 元、2000 元、1500 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为3 年。
八、其他
特别提示: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理解《简章》及附件相应规定,做到诚信报考。
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5236143(组织部)
0635—5237676(人社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231061转808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2021年冠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2、2021年冠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汇总表(备案制).xls
3、2021年冠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