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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城市社区工作者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定陶区公开招聘22名全日制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录岗位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专科、本科学历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菏泽市定陶区常住户籍(须在2021年7月3日前迁入);
(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现役军人;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录);
(六)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八)定陶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4日0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4日11:00—7月7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期间每天中午12:00发布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缴费人数。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4日11:00—7月7日16:00。区民政局会同人社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不予通过,反馈理由。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4日11:00—7月8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8日16:00前及时与定陶区民政局、定陶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30-2118068、0530-2223693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1年7月8日上午9:00-12:00到区民政局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定陶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报名人员,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5、请考生于2021年7月14日9:00--7月17日9:3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定陶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质和组织协调、矛盾调处、人际沟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合格线最低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名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取消、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共同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等级确定薪酬;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社区工作者,根据拟定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标准,工资来源由区财政拨付,并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菏泽市定陶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菏定民字〔2020〕2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
特别提示:
1、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530-2118068(区民政局)
监督:0530-2223693(区人社局)
附件:
1、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5日
附件1 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 街道办事处 | 招录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天中街道办事处 | 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2 | 天中街道办事处 | 南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3 | 天中街道办事处 | 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4 | 天中街道办事处 | 城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5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建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6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北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7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崔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8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9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姚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10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11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董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 2人 | |
合 计 | 22人 |
附件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情 形
姓 名 |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 ||||||
21天内国内 中、高风险等疫 情重点地区旅居地(县(市、区)) | 28天内境外旅居地 (国家地 区) | 居住社区 21天内 发生疫情 ①是 ②否 | 属于下列哪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 ②无症状感染者 ③密切接触者 ④以上都不是 | 是否解除医 学隔离观察 ①是 ②否 ③不属于 | 核酸检测 ①阳性 ②阴性 ③不需要 | ||
健康监测(自考前14天起) | |||||||
天数 | 监测 日期 |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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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当天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