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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宁就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0年宁津县开展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国内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附件1);
2、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限学校、不限学科)。
以上均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和组织形式
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13名,其中引进对象为博士毕业生的,不占用岗位计划,具体岗位计划见《2020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引进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2020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以认证时间作为取得学历学位时间。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已在宁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
2、个人网上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dningjin.gov.cn),下载公告附件《2020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表内带照片)发送至邮箱njrsjgbk@dz.shandong.cn。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2020年10月29日前,网上报名审核人员(电话或报名邮箱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邮箱)务必将以下材料原件送至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宁津县阳光大街1号院内后排)。未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宁津县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可在进入考察范围后提供)。
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
五、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共同会商后决定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将在宁津政府网进行公告。
六、考察和体检
采取等额方式进行考察。考试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中共宁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工作组,到考察人选所在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社区等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出现空缺的,在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资格(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资格)出现缺额的,先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参加考试并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且服从调剂的,可在空缺岗位调剂使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公示前,因拟引进人员放弃形成空缺的岗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先从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八、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中共宁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5421931
附件:
2、 2020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5、 2020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
中共宁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