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将面试工作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日-3月3日,具体面试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面试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客村立交桥附近,广东省第二师范学院东边,珠江电影制片厂斜对面,地铁客村站B出口往西约100米)。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确认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于2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到南海分局人事处(以邮戳时间为准):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档案所在地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包括服务期起止时间和考核情况等。
5、报名登记表。
6、已获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书及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请从国家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必须填写完整详细。
邮寄材料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证明已资格初审。规定时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全的考生,必须电话或书面向我单位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分别在本人面试时间的前1天(即2月28日、3月1日、3月2日)下午14:00-17:00到南海分局监测预报大楼1楼进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凭证。复审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并附带4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
(三)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把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四)考生放弃面试的,须在2月22日下午17︰00前电话告知我单位,并按要求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未告知我单位且未参加面试的,我单位将把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本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三)体检时间初定于3月5日,未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生不参加体检。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290476(传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人事处
邮编:510310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人事处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