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选调生(不含公检法系统)报考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条件。同山东省委组织部招考简章。
二、选调专业
大学本科生:经济学中的经济学类,法学中的法学类、社会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理学中的化学类、统计学类,工学中的材料类、仪器仪表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农学中的植物生产类、草业科学类、水产类,医学中的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管理学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硕士研究生:经济学中的应用经济学,法学中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中的新闻传播学,工学中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农学中的园艺学、林学,管理学中的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博士研究生:经济学中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中的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理学中的地理学,工学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医学中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管理学中的工商管理。
三、传真号码。0533-3184072
淄博市选调办
2011年3月25日